步军统领

清朝驻燕京武官

步军统领,全称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俗称九门提督,是清朝设置统率八旗步军营绿营巡捕五营官兵的高级武职官员、将领,主要负责京师守备和治安,类似今天的北京卫戍区司令员北京市公安局局长,但职权更大。因职责统管北京内城九座城门(正阳门崇文门宣武门安定门德胜门东直门西直门朝阳门阜成门)内外的守卫和门禁,俗称九门提督;另还负责巡夜、救火、编查保甲、禁令、缉捕、断狱等。品秩初为正二品,后于嘉庆年间升为从一品,由八旗王公大臣出任。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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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顺治元年(1644年),清兵入关,定都北京,设立了军警合一的军事机构——步军营步军统领衙门,以系京师防务与治安。主官为步军统领,辖制八旗步军及九门官兵,同时节制南北巡捕二营,即绿营马步兵。步军营主要防守内城,按八旗方位防守。巡捕营主要防守外城(也称南城)及郊区的重要地方。
  • 顺治十六年(1659年),清廷增设巡捕中营,仍由步军统领衙门主官节制,是为“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三营统领[1]
  •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巡捕三营(南、北、中)增设左右二营,共五营,皆由步军统领衙门节制,正式成为“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
  •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八国联军攻入北京,设立安民公所,维持治安。八国联军进入北京前的最后一任步军统领是慈禧太后亲信荣禄。次年,清廷仿效联军方式,设“善后协巡营”,后来以德国、日本制度逐步改设巡警制度,改名“巡警总厅”,取代原步军统领衙门的巡捕职权。二十八年(1902年)肃亲王善耆任步军统领,支持军警分离的改革。三十一年(1905年)清廷正式创设巡警部,并开办现代警察学校,培养警察人才。自此,军警编制分离,现代警察制度初步创立。
  • 1912年宣统退位后,北洋政府本拟裁撤,赵秉钧认为其“足补警政所不逮”,乃托言事关旗制,遂付缓议。其后又以心腹江朝宗担任统领,机构反而扩大,权力日增。“京师每有意外事,警力不敷弹压,则步军出而维持秩序。”更名为“京师步军统领衙门”,辖左右翼总兵。1924年11月最终裁撤。

历任步军统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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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任职日期 卸任日期 旗籍 爵位 前任官职 后任官职 备注
费扬古 康熙十五年 康熙二十三年二月十六日 正黄旗满洲 骑都尉兼一云骑尉 内大臣兼授 休致 孝敬宪皇后父,追封一等承恩公
麻勒吉 康熙二十三年二月二十九日 康熙二十八年 正黄旗满洲 兵部督捕右理事官 卒于任上 后因妄报战况,追革官职
开音布 康熙二十八年四月初十日 康熙四十一年闰六月初二日 正白旗满洲 户部右侍郎正白旗满洲副都统 卒于任上 三十五年后兼兵部尚书都统
托合齐 康熙四十一年六月初三日 康熙五十年十月二十日 正白旗满洲 正白旗蒙古副都统 因病休致 允祹舅。后因罪处死
隆科多 康熙五十年十月二十日署
十一月初七日实授
雍正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正白旗满洲 六十一年封一等公一等轻车都尉 一等侍卫 解任 五十九年后历兼理藩院尚书吏部尚书
衮泰 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署 步军营右翼总尉
绰奇 雍正二年十一月十三日署 雍正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正红旗满洲 镶蓝旗护军统领 盛京将军
阿齐图 雍正二年十二月十四日署
三年正月二十四日实授
雍正十年四月十九日 镶黄旗满洲 镶白旗蒙古副都统 革职
莽鹄立 雍正九年七月初八日署 镶黄旗满洲 正蓝旗蒙古都统
鄂尔奇 雍正十年闰五月初七日署 镶蓝旗满洲 兵部尚书
莽鹄立 雍正十一年二月初六日署 镶黄旗满洲 镶白旗满洲都统
鄂善 雍正十一年九月二十日署 镶黄旗满洲 吏部左侍郎 正蓝旗满洲都统
人员 任职日期 卸任日期 旗籍 爵位 前任官职 后任官职 备注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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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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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国历史纪事 崇祯十七年. [2007-10-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6-03-10).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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