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梦夫(1920年—1999年1月3日)原名石好文,曾用名李孟符,今山东省青州市人,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官员,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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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年李梦夫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山东益都十二区青年干事,中共清东地委巡视团团长,中共寿光县委宣传部长兼青年部长,中共广北县委宣传部长兼统战部长,中共广(饶)博(兴)蒲(台)三县边区工委副书记兼广九区委书记,中共广饶县委宣传部长兼县政府教育科长,中共清河地委宣传科长,中共长山县委副书记、书记等职务[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李梦夫历任中财委财经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中央人民政府人事部第三局办公室副主任、第一局干部调配科科长,国务院外国专家局副局长,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国务院秘书厅副主任,国务院办公室副主任,1973年2月至1976年10月,担任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的核心小组组长[3]、后任革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是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1]

1999年1月3日,李梦夫在北京病逝,享年79岁[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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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李梦夫同志逝世,人民日报1999年1月27日,第四版
  2. ^ 中国人物年鉴社. 中国人物年鉴 2000. 中国人物年鉴社. 1999.12: 391. 
  3. ^ 中共中央组织部等编. 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 第6卷 “文化大革命”时期 1966.5-1976.10. 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 2000: 79. ISBN 7-80136-3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