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用楫(1617年—1652年),字若济,号武舟南直隶宜兴县人。明末及南明政治人物。

李用楫
清代辑《江苏宜兴李氏三忠事迹考证》之武舟公像
清代辑《江苏宜兴李氏三忠事迹考证》之武舟公像
大明兵部侍郎肇高廉雷琼罗巡抚
籍贯南直隶宜兴县
族裔汉族
字号字若济,号武舟
出生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
南直隶宜兴县
逝世永历六年(清顺治九年,1652年)
广西合浦县
出身
  • 崇祯十二年己卯科举人应天乡试第三名举人
  • 崇祯十六年癸未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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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十二年(1639年)举应天府乡试第三(经魁[1],崇祯十六年(1643年)登进士,任广东琼州府推官。永历间,历官御史太常寺少卿,出使安南。当时朝廷分楚党、吴党,互相倾轧,李用楫为吴党重要人物。[2]

南明永历四年(1650年)以兵部侍郎巡抚五府一州。永历六年(清顺治九年,1652年),率兵在广西合浦青头营与清兵激战兵败,投水自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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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崇祯十六年癸未科进士三代履历》
  2. ^ 顾诚《南明史·第十九章》第一节 楚党和吴党:按钱秉镫的说法:“先是,朝士有东西之分,自东粤来者,以反正功气凌西人;而粤西随驾至者,亦矜其发未剃以嗤东人。而东、西又各自为镇。久之,遂分吴、楚两局。主持吴局者,阁臣朱天麟、吏部侍郎吴贞毓、给事张孝起、李用楫,外则制辅堵胤锡也;而江右之王化澄、万翱、雷德复,蜀中之程源、粤东之郭之奇实为之魁。
  • 《宜兴人物志》(上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