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元甫(1445年—1508年),字元甫,更字秉仁,号豫斋福建承宣布政使司兴化府莆田县(今福建省莆田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林元甫
大明云南巡抚
籍贯福建兴化府莆田县
字号字元甫,更字秉仁,号豫斋
出生正统十年(1445年)
福建莆田县
逝世正德三年(1508年)
福建莆田县
亲属(子)林有孚
出身
  • 成化十一年乙未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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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出身府学生,福建乡试第六十七名。成化十一年(1475年)乙未科会试第三十六名,殿试进士第三甲第一百六十三名。授工科给事中,言事忤旨,调外任。已复迁都给事中,升任山东参议、后担任四川巡抚、云南巡抚。正德三年(1508年)去世[1]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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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父林原真。祖父林宏泰。父亲林良弼[2]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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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汉籍电子文献数据库-明人传记资料索引 ,3065:林元甫,初名普长,字元甫,以字行,更字秉仁,号豫斋,福建莆田人。成化十一年进士 ,授工科给事中,言事忤旨,调外任。已复迁都给事中,谏受土鲁番狮子,汪直、王越谋起用,谏止之。因灾异又陈七事,皆切时政,升山东参议。后巡抚四川,平蜀冦,再移云南,以疾乞休。正德三年卒,年六十四。
  2.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成化十一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