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昌祚(?—?),字幼麟,号昭亭,直隶宣城县(今属安徽)人,明朝官员。
天启七年(1627年)举丁卯科应天乡试,崇祯七年(1634年)登一甲第三名进士(探花),授翰林院编修。累官至左中允。因剃发降清,被南明界定为“刑辱诸臣之一”,令夹二夹[1]。入清后下落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