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闇公旧居位于重庆市潼南县双江镇。又称“邮政局大院”。1987年1月23日列为重庆市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初定名单[1]。1992年3月19日列为重庆市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1996年9月16日公布为四川省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2000年9月7日列为第一批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4]

杨闇公故居及墓
重庆市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初定单位
地址潼南县双江区
时代现代
编号1
认定时间1987年1月23日
杨闇公故居
第二批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 (地级市级)
地址潼南县双江镇
时代1898--1927年
编号1
认定时间1992年3月19日
杨闇公旧居
四川省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潼南县双江镇
分类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
时代
编号3
认定时间1996年9月16日
杨闇公故居及
第一批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 (直辖市级)
地址潼南县双江镇正街(故居)、潼南县梓潼镇石碾村(墓)
时代清代(故居)、1987年(墓)
编号98
认定时间2000年9月7日

“邮政局大院”是杨闇公少年时代的旧居,位于双江镇北街,因其内曾设有“邮政代办局”而得名,是杨家祖上的产业,为双江杨氏家族经营的铺面,后来分家时分到了杨闇公的父亲杨淮清名下,1907年,杨淮清对邮政局进行维修,将这处经商的老宅维修成为现在的前店后院式,前面为邮政局的铺面,后厅做起居地。随后,杨家从乡下全家迁到双江镇的“邮政局大院”居住。大院坐北朝南,占地1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修建于清咸丰年间,系典型的南方晚清悬山顶式民居青瓦建筑。楼阁地板、雕花门窗、土漆壁檐,二进四重,每进辟有大小天井各一,天井两侧建有厢房,组成四合院格局。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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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重办发〔1987〕16号,1987年1月23日
  2. ^ 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重府发〔1992〕52号
  3. ^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川府发〔1996〕104号). 维基文库. 1996-09-16 (中文).  [  扫描件]
  4.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渝府发[2000]83号,2000年9月7日
  5. ^ 中共中央宣传部宣传教育局组织编写,《第四批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巡礼》,学习出版社,2009.10,第243-2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