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蜚英塔
蜚英塔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清。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1]。
蜚英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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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 |
时代 | 清代 |
编号 | 171 |
认定时间 | 2012年7月16日 |
蜚英塔,又名东塔,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武都镇东十里的涪江东岸黄家庵后山顶上。建于清光绪十八年(1892),保存较完好。塔为六边形十层楼阁式空心砖塔,坐南向北,通高36米,由塔基、塔身、塔刹三部分组成。塔基条石砌筑,共六边,每边长4.5米,高4.5米,由十三层条石砌成。塔身共八层,青砖垒砌,每层间距3米左右,有仿木结构的门、窗、柱子等。塔内有螺旋状石蹬,盘旋而上,可达塔顶。塔为攒尖顶,刹呈宝珠状。全塔共有三道匾额。最下层塔门上横刻“蜚英塔”三字,门两侧为一对联“水绕九湾欣得地,山环一柱看擎天”;第五层,塔外横额为“涪江第一塔”;七层为“文昌阁”三字。均为正楷阴文。塔外有两座石碑,记载了建塔的原因、目的、过程,分别为清末龙安府知府蒋德钧所撰的《江油蜚英塔记》和内阁中书王麟荧所撰《蜚英塔记》,文笔流扬,字体苍劲。碑文均为清光绪二十九年所修《江油县志艺文志》收录。1985年,江油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
注释
编辑-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