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圻(1481年—?),字子京浙江嘉兴府平湖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沈圻
大明贵州布政使司右参政
籍贯浙江嘉兴府平湖县灶籍
字号字子京
出生二月初九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陆氏
出身
  • 弘治十七年甲子科举人
  • 正德六年辛未科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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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乡试第十八名。正德六年(1511年),登会试第八名,第二甲第一百一十一名进士[1][2]。七年五月选授江西道试监察御史,十年四月考察以浮躁浅露,谪高邮州判官,历升休宁知县、和州知州,十六年正月升贵州按察司佥事。嘉靖初起复山东佥事,嘉靖十年(1531年)三月升任陕西固原兵备副使,十三年六月升贵州布政使司右参政[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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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父沈渭,曾任封主事;祖父沈樾,赠主事;父沈炼,曾任布政司右参议。母包氏(封安人)。重庆下[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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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天启平湖县志》:沈圻字子京,正徳辛未进士。除御史,以直忤当道,谪髙邮州判,升休宁知县,矢心冰蘖,厯固原兵备,发巡按之奸,升贵州参政,归。父子俱官藩臬,产不及中人。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正德六年辛未科进士登科录》 
官衔
前任:
王迥
明朝休宁县知县
1519年-1520年
继任:
廖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