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烜
清朝廣東水師提督
姓名
编辑沈烜的名字在古籍中有多种记载。其中《清实录》中的《嘉庆实录》、《道光实录》都记作沈烜。《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档案都记作“沈烜”。《四明谈助》中记作“沈瑄”。《民国鄞县通志》中记作“沈烜”。2016年4月浙江宁波海曙区出土其墓道石刻记作“沈瑄”[2]。而今浙江宁波市海曙区“上元戎第”(沈氏故居)中载“沈垣”。后世史家如朱彭寿等遵循《清实录》作沈烜,而新闻报道则遵循出土实物而作沈瑄[2]。
年表
编辑- 18岁,以骑射补授嘉庆武生[1]。
- 20岁,从军,隶浙军帅麾下由哨司,后累擢至千总。
- 嘉庆八年(1803年),在定海徐公洋海战中获首功。
- 嘉庆九年(1804年)五月,补授浙江温州镇标外海水师守备。
- 嘉庆十一年(1806年)十二月,越缺补授温州镇左营游击。
- 嘉庆十二年(1807年)九月,升任广东大鹏营参将。
- 嘉庆十四年(1809年)三月,升任海口协副将。
- 嘉庆十五年(1810年)八月,因缉捕广东海盗立功,受清廷赏赐花翎,任以广东春江协副将。
- 嘉庆十六年(1811年)十一月,升任江苏苏松镇总兵官。
- 嘉庆十九年(1814年)九月,丁内忧。
- 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二月,丁忧三年满,起用,以候补总兵官任广东阳江镇总兵官。
- 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三月,升任广东水师提督[1]。
- 道光二年(1822年)三月,以年老上奏退休。同年四月,奏请进京谒清皇陵之昌陵(嘉庆帝之陵寝,沈是嘉庆故官),获准。例食全俸退休,上奏领半俸[3]。
- 道光三年(1823年)十一月(卒),遗折由浙江巡抚帅承瀛进呈道光帝。道光帝谕旨照提督例赐恤、祭葬如例,谥勤毅[1],封振威将军,夫人李氏一品夫人,荫一子同知衔[3]。《四明谈助》中载道光四年卒(18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