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继贤(1574年2月23日—?),字弓若(引若)、希之,号笠云(笠川),浙江长兴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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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继贤少年立志读书,为免欲念旺盛,毅然自宫[1]。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中式举人[2],二十九年(1601年)成辛丑科进士[3]。授湖广武昌县知县。三十三年,改福建晋江县知县,为人平恕[4]。再调蒙城县。迁南京刑部主事。给假归里,不问外事。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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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继贤工书法,善绘人物,不让陈洪绶[5]。有《笠泽堂集》[6]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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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万历野获编·卷六》:近日,王笠川进士继贤,少年励志读书,以欲念频炽,去其外肾,遂作宦者状,声貌全如妇人。辛丑登第后,诸阉骄于上前,指王名云:“吾曹中已有甲榜,宣力于外者矣。”上询知其故,亦为启齿。群阉出外抵王寓,称贺不绝,求附气类。王大恚,避入西山。其作令清苦,故是栾巴一流人也。
  2. ^ 《同治长兴县志·卷二十·选举》:举人……王继贤 (万历)二十二年甲午科,进士
  3. ^ 《万历二十九年辛丑科进士登科录》:王继贤 贯浙江湖州府长兴县民籍,国子生,治《书经》,字希之,行一,年二十八,二月初四日生。曾祖汛,祖松,父应宗,母徐氏,继母孙氏,具庆下,弟继英、继宪、继相、继廉、继华,娶钱氏。浙江乡试第二十六名,会试第十五名。
  4. ^ 《晋江县志·政绩志·文秩之二》(卷之三十五):王继贤,长兴进士。万历三十三年知晋江县。延见绅士三老,询闾阎利病,色温气和。两造至庭,稽貌听词,务得其情。曲者据法惩之,无剧笞盛怒,人称平恕。夏旱,徒步行烈日中,往还郊外,靡神弗举,辍催科,停狱讼,迄澍雨应祷,始洗沐而休。其剖析重案,摘发巨奸,务期详慎,不以挥霍炫长。甫及期,颂声载道。三载,以觐行。尚书凤翔序以送之。节《田亭草》。
  5. ^ 《箬溪艺人征略》
  6. ^ 同治《长兴县志·卷二十二》:王继贤字引若,号笠云。万历二十九年进士。历官武昌、晋江、蒙城知县。清慎自持,不附权贵。迁南刑部主事,多所平反。给假归,不与外事。
官衔
前任:
顾士琦
明朝晋江县知县
1605年-1607年
继任:
李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