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下层阶级

美国下层阶级,是指那些处于或接近社会经济等级低端的人。与美国的所有社会阶层一样,下层阶层级的定义是松散的,其界限和定义受到辩论和模棱两可的民意的影响。

W·劳埃德·华纳、丹尼斯·吉伯特和詹姆斯·亨斯林等美国社会学家将下层阶层一分为二。吉伯特使用的当代划分标准将下层阶层分为工作穷人和下层阶层。从事服务业和低级体力劳动者通常被确定为贫困劳动者,那些不参加工作并依靠公共援助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人通常被确定为下层阶级的成员。总的来说,这个词指的是那些容易填补的就业职位,几乎没有声望或经济报酬的人,他们往往缺乏高中教育,并且在某种程度上被剥夺了主流社会的权利。对这一类成员的家庭数量的估计因定义而异。根据邓尼斯·吉伯特的数据,大约四分之一的美国家庭处于下层阶级;13%是贫困劳动者,12%是下层阶级成员。虽然下层工人阶级中的许多人受雇于服务业工作,但缺乏劳动力参与仍然是下层阶级经历经济困境的主要原因。2005年,收入最低的五分之一人口中的大多数家庭(56%)没有收入者,而65%的家庭没有工作。这与前五分之一的家庭形成鲜明对比,其中76%的家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收入来源。

缺乏教育程度和残疾是就业不充足的主要原因。许多家庭收入高于或低于贫困线,这取决于家庭成员的就业状况而定。虽然只有大约12%的家庭在某个时间点低于贫困线,但全年任何时候都低于贫困线的家庭比例要高得多。工人阶级以及在职穷人何如果失业,可能会低于贫困线。在任何一年中,大约每五个家庭中就有一个(20%)在某个时候低于贫困线,而多达40%的家庭可能在十年内陷入贫困。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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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lbert, Dennis (1998). The American Class Structure. New York: Wadsworth Publishing. ISBN 9780534505202. 0-534-505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