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来陞(16世纪—17世纪),葵中山西平阳府洪洞县[1]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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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来陞是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的举人崇祯五年(1632年)授蠡县知县,为政精明勤敏而平和,七十二张讼纸一天阅毕,判决如流税令人信服;城垣倒塌,窄处马匹不能并行,当时正值二月,他立刻下令抢修,百姓担心工程影响农务而叫嚷,他则数周内微服巡视、劝惩人民,一个月后城垣竣工,县内治安一劳永逸[2]

崇祯九年(1636年)胡来陞改任东光知县,在该处平息讼事、平均繇役,釐奸剔弊而廉明仁恕,人称循良[3],一年后改任宛平,入朝担任工部主事弘光时外调山东登莱道佥事[4];之后降清为莱州知府,官至湖广按察司副使,兼布政司参议。他个性温和文雅,操守清廉,为官数十年行李没有多余物资,学问亦宏博,尤其擅长古诗文词,晚年回归林下,曾与宋炳奎合修《洪洞县志》,人们奉为信史,惟其著述已散佚[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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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民国《洪洞县志·卷十二·人物志上》:胡来陞,字葵中,明万历戊午举人,授直隶蠡县知县,旋调东光县,擢工部主事;寻外用山东莱州府知府,历迁至湖广按察司副使,兼布政司右参议。性情和雅,操守清廉,宦游数十年囊无余资,坦然自若;生平学问宏博,尤工诗古文词,晚归林下,曾与宋炳奎同修县志,考据详明,体裁完善,人皆奉为信史,著述惜多散佚。
  2. ^ 光绪《蠡县志·卷四·志》:胡来陞,号葵中,山西洪洞举人,崇正五年任县事,精明勤敏,恺悌平和,积讼七十二纸日昃而听,日暮而毕,剖决如流,两造咸服。城垣倒塌,窄处马不联骑,时际二月,下令帮修丈余,百姓哓哓虑防农务,微服步履日省数周,分别劝惩匝月告竣,一劳永佚当时赖之。
  3. ^ 光绪《东光县志·卷六·职官志》:胡来陞,山西洪洞举人,崇正九年任县事,平讼均徭,釐奸剔弊,廉明仁恕,允称循良,任一年升宛平知县。
  4.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传第十一》:(弘光)时山东司道:……胡来陞,洪洞人。万历四十六年举于乡。蠡县知县,累迁登莱佥事。降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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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国《洪洞县志》·卷十二·人物志上
  • 光绪《蠡县志》·卷四·志
  • 光绪《东光县志》·卷六·职官志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传第十一
官衔
前任:
马献图
明朝蠡县知县
1632年-1635年
继任:
沈迅
前任:
邵建伟
明朝东光县知县
1636年-1638年
继任:
杨朝凤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张阳纯
明朝宛平县知县
崇祯年间
继任:
陈景
前任:
祝思信
清朝莱州府知府
1647年
继任:
齐国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