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愈(15世纪—16世纪),宗韩南直隶徽州府绩溪县市北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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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四年(1468年),胡愈中式戊子科应天乡试第一百三十五名举人,授归德州州同,当时河流泛滥,他向上级请求挖掘新河消除其势,掘地时发现窖钱,都拿来用作治河费用;秩满升任叙州通判,代理云阳县政时消除当地宿弊,又解除长宁县盐工严苛税项,六年后请求退休[1][2][3]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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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嘉庆《绩溪县志·卷十·人物志》:胡愈 字宗韩,市北人,成化戊子举人,同知河南归德州,时河失故道氾溢,愈白当事别锹新河以杀其势,掘地得窖钱悉以佐治河费。秩满陞叙州府通判,□摄云阳,□税釐剔宿弊,长宁县灶丁苦令苛激变,愈受委招抚,其地以宁,六载乞休。
  2. ^ 道光《安徽通志·卷一百四十五·人物志》:胡愈,字宗韩,绩溪人,以举人授归德同知,时河失故道泛溢甚,愈白当道别锹新河以杀其势,掘地得窖钱悉以佐治河费,升叙州府通判。 《徽州府志》
  3. ^ 道光《徽州府志·卷十二·人物志二》:胡愈 字宗韩,绩谿市北人,成化戊子举人,授归德州同知,时河失故道泛溢,愈白当道别锹新河以杀其势,掘地得窖钱悉以佐治河费,升叙州府通判。 康熙府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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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嘉庆《绩溪县志》·卷十·人物志
  • 道光《安徽通志》·卷一百四十五·人物志
  • 道光《徽州府志》·卷十二·人物志二
官衔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聂智
明朝归德州同知
成化年间
未知
下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陆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