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德元 (宋朝)

董德元(1096年—1163年),字体仁宋朝官员,吉州永丰县(今江西省永丰县)人。宋高宗年间为参知政事

董德元少年时乡举中魁,多次于应试礼部不第,特奏名,补文学。初任道州宁远主簿。五十三岁时,登绍兴十八年(1148年)进士一甲第二名[1]。为签书镇南军节度判官[2]宋高宗绍兴二十一年(1151年),由签书镇南军节度判官厅公事除秘书省正字。绍兴二十三年(1153年)为校书郎。绍兴二十四年(1154年)为监察御史[3],历任殿中侍御史兼崇政殿说书、侍讲、中书舍人吏部侍郎。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被秦桧援引,官至参知政事。他因为谄媚秦桧升官,秦桧死后。十二月,罢为资政殿学士,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宋孝宗隆兴元年(1163年)董德元卒,时年六十八岁。今存词 《柳梢青》一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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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绍兴十八年同年小录》
  2. ^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62
  3. ^ 《南宋馆阁录》卷八
  • 《宋诗纪事·卷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