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石(1539年—?),字叔玉,号泰麓,湖广黄州府麻城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董石
大明徽州府知府
籍贯湖广黄州府麻城县
出生己亥四月初八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配蔡氏,封孺人
亲属(子)董廷对(光禄署丞)
出身
  • 嘉靖四十三年甲子科举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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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广乡试第九名举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二百三十一名进士[1][2]。户部观政,四十五年四月授成都县知县,行取,丁忧。五年八月选授山东道御史,六年十月差巡按甘肃,万历二年(1574年)正月升浙江佥事,四年三月降崇庆州判官,五年六月升郾城知县,六年十二月升裕州知州,九年六月升肇庆府同知,丁忧。十五年十一月复除池州府,十六年七月升徽州知府,二十年正月考察,冠带闲住,回籍卒。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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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董毅,知州;祖父董性,知州;父董子竹,母熊氏,封太孺人[3]。弟董碧、董研,俱庠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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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录》 
官衔
前任:
蔡懋昭
(署)
明朝肇庆府同知
万历年间
继任:
方应时
前任:
古之贤
明朝徽州府知府
万历十六年-二十年
继任:
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