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兰墀(1769年—1825年),秀生、一字心谷朵云江苏吴江县(今江苏省苏州市)人。

费兰墀
大清
籍贯江苏吴江县松陵镇
族裔汉族
字号字秀生,又字心谷,号朵云
出生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
江苏吴江县
逝世道光五年(1825年)
江苏吴江县
亲属第二十八世祖费黄裳(五代十国后蜀进士); 第十八世祖费士寅(1160-1230); 祖费洪学; 父费振勋; 子费元镕; 孙费延庆, 费延釐; 曾孙费树棨(殇)、费树达费树蔚(1884-1935); 玄孙费福焘(1904-1963), 费福熊(1905-1945), 费福燕(1906-1988, 女), 费福煦(1909-1971)
出身
  • 嘉庆七年(1802年)壬戌科进士 二甲 第十三名
著作
  • 《蘧庵文钞》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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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于清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嘉庆七年(1802年)壬戌科进士二甲第十三名。著有《蘧庵文钞》,恭寿堂出版,同治十二年(1873年)重刻本。卒于道光五年(1825年)。

道光三年(1823年)间,江浙地区洪灾泛滥。费兰墀上书吴江老乡、御史程邦宪,陈述水情,揭露吏胥借赈灾中饱私囊,提出对捐银千两者给予九品以外官衔,以奖励地方士绅捐助。

他主动监督本地赈灾银两的发放,不经上级官吏之手,避免层层官吏克扣。当年,吴江、震泽两县乡绅未经官府的直接捐款高达十万。

他积极扶贫救困,乐善好施。例如组织人力打捞因洪灾到处漂流的上万具浮棺,腾出自家私田并另购山地安葬于苏州郊外做义冢,倡导在县城设立仁善公局,同里镇设立仁仁堂等。

在给与他的同科进士、苏州知府邱南屏的信中,他指出吴江、震泽、苏州的漕务之弊,分析本地一亩田所缴赋税(一斗八九升)为西北各省十倍数太不合理,认为苏州一带赋税过重,并请奏明朝廷减额。书信原文:“大吏仰蒙圣主简任,值此重灾,自无不悉心讲求荒政。……今吴中吏治,稍稍整饬,求其如循吏之为,尤未可信,其何以拯民于饥溺而赐之更生也?近年各省州县自查报被灾分数以至平粜赈恤,一一奉行无阙,然非州县真能尽心核实,则此数着皆无益于灾民。州县固不敢讳灾,或有稍存粉饰,未尝亲身周历灾区,内委之幕友,外假手吏胥,则分数容有不实,而赈粜皆足以致弊。故曰:救荒以州县为重,州县得人最难。救荒之要,在于尽心力以求实惠之及民,而不惟其文具也!”五十年后,减税三分之二得以实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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