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安事件,是1937年陕西吴起镇的一次反对中国共产党中国工农红军的叛乱。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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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4月14日,在东征的进军途中,红军北路总指挥、红二十八军军长刘志丹阵亡。为纪念刘志丹,中共中央改原赤安县为志丹县,同时在吴起镇塔儿湾又成立了新赤安县。

1937年4月30日,武文甫带领武氏弟兄武文美、武文章、武文雄及姬善堂等30余人,从吴水口村蔡涧出发,在蔺砭子将乡主席蔺怀世扣押,封锁了消息,于天黑后赶到刘渠子突袭了新赤安县委、县政府。县侦察科长、指导员被打死,县委书记持枪突围,其他人员绕山逃走,匪徒将政府财物抢劫一空。事件发生后的第二天,武文英等将抢来的财物运回吴水口,并组建了反动武装,武文英自称队长,武文甫任副队长。随后,水泛区卢嘴乡主席高占仁带领部分人员叛变[1]

中共庆环分区得知事件发生的消息后,立即撤职并关押了县委书记贺恩宽、县政府主席李天鹏、保卫局局长霍维福等人,下派组织部部长李景膺重新整顿赤安县,并将县址迁至吴起镇宗湾子,由刘景瑞白国明惠士贤邓华山李万胜马振邦等组成执行委员会,刘景瑞任县委书记,白国明任县主席。前来援助的定边县游击队指导员蔡永秀在蔺砭子负伤,送往周湾镇崔涧的红三十军医院抢救无效牺牲。1937年农历八月,赤安县政府在吴起首批枪决了匪首武文美、项成斌、李宝善等五人。随后在蔡涧活捉了武文英等人,后于长官庙境李沟口召开千人公判大会,枪决了武文英、武文甫、武义、武耀、姬善堂、童守珍六人。之后华池县在水泛台公判,叛匪毛有万、武文章及高占仁亦先后被枪决。至此,叛乱平息。1937年10月,新赤安县撤销,所辖五区分别划归志丹县靖边县定边县和甘肃省的华池县[2]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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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吴起县军事志编纂委员会编. 吴起县军事志 公元前445年-公元2005年. 西安:三秦出版社. 2009.05: 99–100. ISBN 978-7-80628-330-1. 
  2. ^ 王宝莹主编;《全景延安》编委会编. 长征会师 吴起县. 北京:朝华出版社. 2008.06: 47. ISBN 978-7-5054-17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