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三年(1630年)庚午科广东乡试举人,四年(1631年)联捷辛未科进士,大理寺观政后,授绍兴府推官,六年考选,九年补任吉安府推官,不久调到广信府,署理府事。十一年升南京户部山西司主事,十二年升福建司郎中,十三年升南直隶太平府知府[1],迁上江漕储道,又转任山东按察司副使,督催南直隶、江西、湖广军需,屡著功绩,后被提升为太仆寺少卿。告老还乡后,卒于家中,享年八十二岁,著有《焚馀稿》[2]。
- ^ 《崇祯四年辛未科进士三代履历》:郑瑜,楚玉,易四房,乙卯九月二十五日生。东莞人,庚午十九,会三百四十,三甲二十九名。大理政,授绍兴府推官,癸酉考选,丙子补吉安府,戊寅升南户部山西司主事,己卯升付建司郎中,庚辰升南太平知府。曾祖邦侨。祖伯可。
- ^ 《东莞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