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牌天使一词在西夏、和代文献中频繁出现,但在这几个朝代中其含义性质并不完全相同。在辽朝,“天使”是对皇帝使者的尊称,表示一种身份而并非官职;西夏和金代的“天使”承袭了辽朝的“天使”含义并在继承的基础上进行了创新:西夏和金代的“天使”不专指皇帝的使者,也可以是将帅的使者;此外西夏的“银牌天使”可能成为一种官职,相当于宋朝内殿承班。

“朕”字银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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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王易所著的《重编燕北录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记载,辽朝的“银牌天使”有三种:第一种是用金镀银制成的,上书契丹语“朕”字。这种“银牌”全国只有三道,最为贵重,保管尤为严格,只有是皇帝宠信的内侍官(宦官)收藏,用一种黑漆匣盛装收藏,每日要在皇帝面前呈封一遍,以免遗失或被人盗取假传号令。此三道牌,只有出现紧急事情的时候,皇帝才会派人快马加鞭,把此牌带在项上,飞驰到南北大王处“抽发兵马”。南北大王见到此牌,便即刻发兵,其余事情不能动用此牌。

“敕走马”字银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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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银牌”,也是用金镀银制成,上面则书契丹语“敕走马”字样。这种牌全国共有七十二道,由南内司收拿。此七十二道牌只是作为到“五京诸处取索物色及进南朝野味鹿茸果子[1]”之用,使者接受任务,便将此种牌带在腰间,飞马而行。

第三种牌是用木刻成,上面书写契丹语“鱼”字,左边根据本国所历几世用刻度作几刻,右边则用金镀银叶镶成一契丹语“永”字,牌长一尺二寸左右。此种牌约有十二道,是作为前往女真鞑靼(蒙古)国取要物色,抽发兵马之用,使者将此种牌带在腰间飞马而行。女真和鞑靼两国验认此牌为信。那些残酷虐待和剥削女真人民的“银牌天使”,当属此种。

木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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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范成大《揽誉录》记载,金朝的银牌有金、银、木之别。金朝的银牌制度是继承辽朝的银牌制度而发展来的。由此可知,上述第一、二种应是金镀的“银牌”,第三种则是“木牌”,统称之为“银牌”,可见银牌并不完全是用银制成的,那些受皇帝之命去执行任务的使者被称为“天使”,由于他们都带有“银牌”这种证件,所以就被称为“银牌天使”。

辽朝的银牌制度,是在唐朝银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正所谓“唐制乘驿者给银牌[2]”,银牌是乘驿者的证件,乘驿者主要是进行通信联络,传达上级号令,权力只限于此。辽朝的“银牌天使”则不同了,他们的权力很大,相当于明清时期的“钦差大臣”,是由皇帝亲自派遗,代表皇帝到地方上去的。他不但要完成“日行五百里”的通讯任务[3],而且还要到各地“取索物色”和“抽发兵马”。

“牌所至,如此虏(指辽朝皇帝)亲到,须索更易无敢违者[4]”。由于辽朝的“银牌天使”是代表皇帝到地方上去的,所以他们既有权了解和索要地方上的“物色”,又有权了解和掌握地方上的“兵马”,在一段时间内可以干涉和控制地方的经济和军事。金朝也有银牌制度,大体上继承了辽制,但权力则远不如辽朝,只作为紧急通信联络和迎送南宋使者之用。

辽朝通过“银牌天使”制度,使中央及时地掌权了地方情况,控制了地方的财政和军政,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统治。但是,也由于“银牌天使”的权力过大,他们往往挟皇权以肆虐,到地方上任意发号施令且百般需索[5],给地方上的人民增加了许多痛苦。“银牌天使”对女真人民的残酷剥削和压迫就是其中的一个例子。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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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王易:《重编燕北录》。辽代五京是指:上京临演府(今内蒙古昭乌达盟巴林左旗南波罗城),中京大定府(今辽宁宁城县),东京辽阳府(今辽宁辽阳市),东京析津府(今北京),西京大同府(今山西大同)。南朝是指北宋。
  2. ^ 《说邪》卷96(商务印书馆本)
  3. ^ 王巩甲申杂记》。见《说邪》卷75
  4. ^ 使辽录》,见《说邪》卷3
  5. ^ 辽史•天柞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