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 (明朝)
陈金(1446年—1528年),字汝砺,号西轩,祖籍湖广承宣布政使司德安府应城县(今湖北省应城市),出生于武昌府,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右都御史、南京户部尚书。
陈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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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少保太子兼太保都察院右都御史 | |
籍贯 | 湖广承宣布政使司德安府应城县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汝砺 |
出生 | 正统十一年(1446年) 湖广承宣布政使司武昌府 |
逝世 | 嘉靖七年(1528年) 湖广承宣布政使司武昌府 |
亲属 | 陈坦(祖)、陈琳(父)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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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陈金出身于官宦之家。成化八年,陈金登进士,授婺源知县,擢南京监察御史。弘治初年,出按察浙江,借灾异之机弹劾文武大僚十九人,其中侍郎丁永中、南京大理卿吴道宏、南宁伯毛文等多罢去。之后升任山西按察司副使,历任云南左布政使,讨伐平竹子箐苗族民变。弘治十三年,拜为右副都御史,巡抚云南等地。奉诏发缅甸、干崖、陇川、南甸诸部兵,平定孟养酋思禄与孟密酋思揲等叛变,随后攻破贵州米鲁等叛变,晋升为南京户部右侍郎[1]。
正德元年,给事中周玺等弹劾陈金不称职,明武宗不予追问。陈金以母老乞求归乡,不予批准。之后以右副都御史,总督两广军务。当时内臣韦霦等建议,请求输两广各司所贮银于京师。陈金上疏称不可,诏留二十余万。当时,马平、洛容僮族民变猖狂,陈金率领总兵官毛锐发兵十三万征讨,俘虏斩获七千余人,晋升为左都御史。陈金认为苗民喜爱鱼盐,可以用其为计约束。于是命百姓与苗民互市,改峡名为永通。然而,苗民性贪而黠,最初表面接受约束,但不久仍然杀掠不止。浔州人纷纷称陈金失计[2]。
正德三年,升任南京户部尚书。次年冬,召为左都御史,但因母丧归养。正德六年,江西盗乱爆发。武宗命陈金担任故官,总制军务。南畿、浙江、福建、广东、湖广文武将吏均归其节制,许其便宜从事,都指挥以下不听命者均可施刑斩杀。当时,抚州有东乡贼王钰五、徐仰三、傅杰一、揭端三等;南昌则有姚源贼汪澄二、王浩八、殷勇十、洪瑞七等;瑞州则华林贼罗光权、陈福一等;而赣州大帽山贼何积钦等又起。官军累年无法攻克,陈金认为其属郡兵不足用,奏请调用广西狼兵。次年二月,连续攻克东乡、姚源、华林、大帽山等,半年之内,剿贼几尽。随后请在东乡立县,并成立万年县,招降百姓。随后加太子少保,荫子锦衣世百户[3]。
陈金屡次攻破贼寨,但所用士兵均贪残嗜杀,其,剽掠甚至超过叛军。百姓民谣称“土贼犹可,土兵杀我。”陈金虽然知百姓之患,但却仰赖土兵,于是不禁止。他又不能持廉,军资颇私入。所以虽然功劳很多,百姓仍然深怨他。后因攻打姚源贼时,作战失策,被给事中黎奭及两京言官弹劾,于是被召回,改以俞谏继任,陈金遂请终丧去[4]。
正德十年,再次起用担任两广总督。当时府江贼王公珣叛乱,陈金集诸道兵偕总兵官郭勋等分六路讨伐平定。后加少保、太子太保。正德十二年,许可佛朗机人进入广州,不久命令驱逐该批人物。[5]正德十四年,掌都察院事。明世宗即位后,请老归乡[6]。
家族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史》(卷187):陈金,字汝砺,应城人,徙武昌。祖坦,夔州知府。父琳,广西佥事。金举成化八年进士,除婺源知县,擢南京御史。弘治初,出按浙江,还因灾异劾文武大僚十九人,侍郎丁永中、南京大理卿吴道宏、南宁伯毛文等多罢去。寻迁山西副使,历云南左布政使,讨平竹子箐叛苗。十三年,就拜右副都御史,巡抚其地。孟养酋思禄与孟密酋思揲构兵积年。金奉诏发缅甸、干崖、陇川、南甸诸部兵,聚粮十二万,为征讨计,而遣参议郭绪往抚之。思禄惧,遂罢兵修贡,金以功赉银币。贵州兵败贼妇米鲁,米鲁退攻平夷卫及大河、扼勒诸堡。金发兵连破之,增俸一等,召为南京户部右侍郎。
- ^ 《明史》(卷187):正德改元,给事中周玺等劾不职大臣,金与焉。诏不问。金以母老乞归,不允。寻以右都御史总督两广军务。时内臣韦霦等建议,请输两广各司所贮银于京师。金疏不可,诏留二十余万。马平、洛容僮猖獗,金偕总兵官毛锐发兵十三万征之,俘斩七千余人,进左都御史。断藤峡苗时出剽。金念苗嗜鱼盐,可以利縻也,乃立约束,令民与苗市,改峡曰永通。苗性贪而黠,初阳受约,既乃不予直,杀掠益甚。浔州人为语曰:“永通不通,来葬江中,谁其作者?噫,陈公!”盖咎金失计也。
- ^ 《明史》(卷187):三年十月,迁南京户部尚书。明年冬,召为左都御史,未闻命,以母丧归。六年二月,江西盗起。诏起金故官,总制军务。南畿、浙江、福建、广东、湖广文武将吏俱隶焉。许便宜从事,都指挥以下不用命者专刑戮。当是时,抚州则东乡贼王钰五、徐仰三、傅杰一、揭端三等;南昌则姚源贼汪澄二、王浩八、殷勇十、洪瑞七等;瑞州则华林贼罗光权、陈福一等;而赣州大帽山贼何积钦等又起。官军累年不能克。金以属郡兵不足用,奏调广西狼土兵。明年二月先进兵东乡,遣参议徐蕃等分屯要害,而令副总兵张勇,土官岑𪻐、岑猛各统官兵、目兵击贼熟塘。进战南甗,追败之赤岸荫岭。擒仰三,馘钰五等,克栅二百六十五,斩首万一千六百余级,俘七百五十余人。五月移师姚源,令参政董朴、吴廷举等分营余干、安仁、贵溪、鄱阳、乐平遏贼,而亲统大军捣其巢,勇十重创死。会张勇以目兵至,毒弩射杀瑞七、成七等,俘斩共五千余人。七月乘胜斩光权。华林贼尽平。又督副使王秩等击大帽山贼,获积钦,俘斩千七百余人。半岁间,剿贼几尽。遂即东乡立县,并立万年县,招降人居之。前后每奏捷,辄赐玺书嘉劳,赉银币。加太子少保,荫子锦衣世百户。
- ^ 《明史》(卷187):金累破剧贼,然所用目兵贪残嗜杀,剽掠甚于贼,有巨族数百口阖门罹害者。所获妇女率指为贼属,载数千艘去。民间谣曰:“土贼犹可,土兵杀我。”金亦知民患之,方倚其力,不为禁。又不能持廉,军资颇私入。功虽多,士民皆深怨焉。东乡之役,𪻐兵纵弩射,趫捷若飞,贼大窘。鎏兵要赏千金,金靳不予,乃纵贼使逸。桀黠者多不死,尚数千人。金急欲成功,遂下令招抚。其破姚源贼也,金喜,谓功在旦夕,与将吏置酒高会。贼觇诸要害无守者,乃悉所有赂目兵,乘暮遁去。时贼绝爨已三日,自分必死,沿途弃稚弱,散妇女。及抵贵溪,始得一饱食,遂转掠衢、徽间。金知失策,亦下令招降。贼首王浩八等故伪降以缓官兵,攻剽如故,卒不能尽贼。纪功给事中黎奭及两京言官交章劾金。乃召金还,以俞谏代。金遂请终丧去。
- ^ 香港电台广播节目《中华五千年·第四百八十六集·佛郎机东来》
- ^ 《明史》(卷187):十年再起,督两广军务。府江贼王公珣等为乱,金集诸道兵偕总兵官郭勋等分六路讨之,斩公珣,大有所俘获。加少保太子太保,荫子如初。复以饶平捷,诏子先受荫者进一秩。金承召还朝,道得疾归,诏强起之。十四年冬入掌都察院事。世宗立,请老,命乘传还。久之,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