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玒(1490年—?年),字国祥浙江鄞县(今宁波市鄞州区)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壬辰进士。

陈玒
大明监察御史
籍贯浙江宁波府鄞县
字号字国祥
出生九月初六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翁氏
出身
  • 嘉靖四年乙酉科举人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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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玒自幼丧父,读书无师自通。乙酉浙江乡试第七十一名举人,嘉靖十一年(1532年)中式壬辰科会试第十四名,二甲二十四名进士。官南京刑部主事,十三年十二月改福建道监察御史[1],出按江西[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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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陈处邦。祖父陈洪𫓹。父陈彦洵。母沙氏,生母杨氏。慈侍下。兄陈璋;陈瑞,刑部郎中,赠奉直大夫;陈玉;陈玻;陈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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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一百七十》:嘉靖十三年十二月丙午 改授评事等官陶钦夔、王祚、陈玒、戴铣、金灿、谢少南、何其高、曾孔化、王廷、沈铎等俱监察御史,钦夔浙江道,玒福建,铣四川道,灿山西道,廷狭西道,铎广东道,少南云道,其高广西道,孔化祚俱贵州道,琦湖广道,蕙山东道。
  2. ^ 《鄞县志·卷十六·人物》:陈玒,字国祥,幼丧父,读书无师自悟。嘉靖十一年进士。官南京刑部主事,留意刑狱,咸得其情。改官御史,按江西。弋阳王妃父怙势恣恶,王屡为翼蔽。玒一日谕县令肃带夫役五百名,次日四鼓,候门人莫测,所以如期,玒率以往发屋伐垣不逾时。而尽比晓王至,已无及矣。盖毁其巢穴,而后为恶者始孤,居民始得安堵也。其所著条约,必与贤有司商确,因革便利,裁以定见,观风者祖之。今之登答册自玒始。(三补耆旧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