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懋才(16世纪—17世纪),晴江陕西延安府安塞县马家沟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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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懋才是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的举人[2],天启五年(1625年)中进士,获授行人,擢礼部主事,初差关外解赏,再差贵州典试,三差湖广颁诏,奔驰四载,往还数万余里。以礼部郎中升为西蜀参议,敢直言,为民请命。累升湖广兵备副使。崇祯元年(1628年)陕西大饥,饿殍枕藉。懋才奉命入陕调查,见故乡吃人的惨景,于是将沿途见闻写成《备陈大饥疏》,五月十八日上报灾情[3]。又曾治理四川、云南等地区,平息苗汉纷争。并开垦荒田,汉苗皆颂其德。免官后在长安居住,很快去世。清朝顺治九年(1652年)奉祀乡贤祠,有《岚淙草》、《焚余诗草》、《行人酒令》流传[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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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民国《安塞县志·卷七·乡贤志》:马懋才,字晴江,天启乙丑进士,授行人,久之以礼部郎中升西蜀参议,抚治苗蛮,谕以忠信,叛者释甲请降,既免官,居长安寻卒。懋才为行人时陈延安灾荒,疏数上,诏发帑遣赈,延人德之,清顺治九年祀乡贤祠,著有《岚淙草》、《焚余诗草》、《行人酒令》行世。
  2. ^ 民国《安塞县志·卷四·选举志》:马懋才,万历戊午科乡试中式,官见进士。
  3. ^ 明季北略》(卷5):“臣陕西安塞县人也,中天启五年进士,备员行人。初差关外解赏,再差贵州典试,三差湖广颁诏,奔驰四载,往还数万余里。其间如关外当柳河之败,黔南当围困之余,人民奔窜,景象凋残,皆臣所经见,然未有极苦极惨如所见之灾异者。臣见诸臣俱疏,有言父弃其子、夫鬻其妻者;有言掘草根以自食、采白石以充饥者,犹未详言也,臣今请悉为皇上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