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出身河东运司学生,山西乡试第十一名举人。成化十一年(1475年)乙未科会试第一百四十九名,殿试登进士第二甲第四十名。官刑部员外郎。弘治三年(1490年)陞陕西按察司佥事[1]。
- ^ 《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三十六》:弘治三年三月戊午 升刑部员外郎马璠、湖广夷陵州判官王敕、河南光山县知县周洪、湖广郴州判官张鼐、大理寺寺副张𫐄、福建光泽县知县刘俊,俱为按察司佥事。璠狭西;敕、洪俱四川,敕提督学校;鼐、𫐄、俊俱河南。敕尝任编修,洪、鼐、俊御史。吏部奉诏旨以才堪举用荐,故与璠等并命。
-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成化十一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