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恒昌(1907年7月24日—1985年7月18日),辽宁辽阳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劳动模范中共党员。曾任第一、二、三、六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四、五届全国人大常委。

马恒昌
1951年的马恒昌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07-07-24)1907年7月24日
 大清奉天省奉天府辽阳州
逝世1985年7月18日(1985岁—07—18)(77岁)
 中国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籍贯辽宁辽阳
民族汉族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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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入沈阳第五机器厂当工人。194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8年11月沈阳解放后,小组工人在轰炸骚扰下,完成一批批军工生产任务,带头向全厂职工倡议开展红五月劳动竞赛,以于1949年4月28日获得“生产竞赛模范班”的红旗。在授旗会上,这个组被正式命名为“马恒昌小组”,马恒昌任组长。马恒昌对工友们说:“工人阶级要用自己的模范行动来带动全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1950年当选为首届全国劳动模范。1951年韩战中,他通过《工人日报》号召全国300万职工响应开展劳动竞赛的倡议,称为“马恒昌小组运动”[1]。得到了全国各地1.8万个班组的积极响应。当年“马恒昌小组”提前两个半月完成国家任务,创造了69项新纪录。1951年,担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部副部长[2]。1954年,当选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在齐齐哈尔市第二机床厂历任车间主任。文革期间,升任厂总机械师、党委副书记、顾问。后兼任齐齐哈尔市职工技术协会委员会副主任。

晚年患有膀胱癌[2]。1985年7月18日,因病于齐齐哈尔逝世,终年78岁[4]

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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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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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那些年我们追过的“星”之“马恒昌小组创始人”——马恒昌. 中工网. [2015-04-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4-16). 
  2. ^ 2.0 2.1 2.2 马恒昌. 光明日报. 2011-03-30 [2020-04-03]. 
  3.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1955年 [2015-01-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24). 
  4. ^ 7月18日:全国著名劳动模范马恒昌逝世. 中国政府网. [2015-04-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5. ^ 马恒昌:工业战线的排头兵. 中国网. 2005-04-26 [2020-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