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琳
骆琳(1955年9月—),男,汉族,辽宁大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沈阳药学院毕业,辽宁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共辽宁省委副书记、辽宁省政协主席,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
生平
编辑骆琳中学毕业后,在辽宁省新金县瓦窝公社当知青,后进入大连制药厂当工人。197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高考制度恢复后,于1978年考入原沈阳药学院(今沈阳药科大学)。1982年毕业后留校,并出任该校共青团委副书记;1983年,出任沈阳市共青团委副书记,开始步入政坛。1985年,任共青团沈阳市委书记(其间在辽宁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1992年出任共青团辽宁省委书记;两年后,放任中共抚顺市委副书记;1996年起,兼任抚顺市人民政府市长。[1]
自1997年11月,骆琳历任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中共葫芦岛市委书记,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部长等职;2001年4月,出任中共辽宁省委常委。2006年10月,在中共辽宁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省委副书记、并兼任省委党校校长;2008年1月,又当选辽宁省政协主席。[1]
2008年12月,在王君赴山西省工作后,骆琳被任命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并兼任党组书记。 2012年5月,被免职[2]。2012年9月,被任命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正部长级)[3]。2020年9月,到龄卸任。
参考文献
编辑- ^ 1.0 1.1 辽宁省政协主席骆琳简历(图). 新浪. 2008-02-13 [2024-05-27].
- ^ 杨栋梁任安监总局局长党组书记 骆琳不再担任. 腾讯网. 2012-05-29 [2018-03-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2).
- ^ 骆琳任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正部长级). 凤凰网. 2012-09-04 [2018-03-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5).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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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君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 2008年12月-2012年5月 |
继任: 杨栋梁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 | ||
前任: 郭廷标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委员会主席 2008年1月-2008年12月 |
继任: 岳福洪 |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前任: 王唯众 (专职副书记) 王万宾 (常务副书记) |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委员会专职副书记 2006年10月-2008年12月 |
继任: 岳福洪 |
前任: 王东明 |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委员会组织部部长 2000年11月-2006年10月 |
继任: 苏树林 |
前任: 吴登庸 |
中国共产党葫芦岛市委员会书记 1999年11月-2000年11月 |
继任: 张东生 |
民事职务 | ||
前任: 金 东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辽宁省委员会书记 1992年12月-1994年12月 |
继任: 曹东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