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瑁(1467年—?年),字廷用南直隶淮安府睢宁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高瑁
大明山东按察司提学佥事
籍贯南直隶淮安府睢宁县民籍
字号字廷用
出生成化三年(1467年)七月二十六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张氏,继娶胡氏
出身
  • 弘治十七年甲子科举人
  • 正德三年戊辰科进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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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诗经》,行三,由国子生中式弘治十七年(1504年)甲子科应天府乡试第八十七名举人,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会试第一百三十七名,第三甲第一百十五名进士[1][2]。授户部主事,管理徐州仓。升户部署员外郎,十一年(1516年)八月升山东提学佥事[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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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高德良。祖父高起,知州。父高溥,府经历。母赵氏,继母李氏。具庆下,兄峦、崑、璋、瑭、弟瑀、琛、瓒[4]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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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睢宁县志》:高瑁,正德戊辰科进士,授户部主事,督徐州仓,考最,仕至山东提学道佥事。居官忠直,不避权幸。时宦官刘瑾擅作威福,其使者坐于公案,瑁大怒,责谴之,以此忤瑾,遂坐事下刑部。瑾败得释,举朝重之。从祀乡贤。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正德三年戊辰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