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元彬(1892年1月—1962年6月23日)[1],字质中。广东省台山县附城大亨乡凌溪村人[2]。民国37年(1948年)在广东省第一选区当选第一届立法委员

黄元彬
个人资料
出生1892年1月
逝世1962年6月23日(1962岁—06—23)(70岁)
籍贯广东省台山县
著作
  • 《广东币制改革意见》,黄元彬,国立中山大学,1936.9
  • 《白银国有论》,黄元彬,商务印书馆,1936.06
  • 《关于人民币的若干理论问题》,陈仰青,郑伯彬,黄元彬等,财政经济出版社,1956.02
  • 《游欧美后第一意见书-银问题》,黄元彬,中英印务局,1931.10
  • 《国际金融论》,黄元彬,青年书店,1939.02
  • 《集中银准备后我国的汇兑方式》,黄元彬,文苑书社,1934
  • 《实业计划综合研究总论》,陈豹隐,黄元彬讲;中央训练团党政高级训练班编,1943
  • 《对外贸易问题》,黄元彬讲述,中央训练团党政高级训练班,1943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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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本京都帝国大学法学部法学士毕业
  • 盐务署秘书[3]
  • 中山大学法学院经济系主任
  • 中央大学法学院院长
  • 1938年6月,任第一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
  • 1940年,任广东省政府委员兼建设厅厅长[4]
  • 民国37年,当选立法委员,曾出席第一届立法院第一会期[5]
  • 1949年后,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6]

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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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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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生于一八九二年一月,逝于一九六二年六月廿三日,黄元彬先生之墓,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政治部”,《八宝山革命公墓碑文录》,改革出版社,1990.03,第230页
  2. ^ 《台山人物志》,台山华侨书社,1988,第167页
  3. ^ 《大本营公报》第十九号《指令》
  4. ^ “黄元彬,广东台山人。日本京都帝国大学毕业。曾任中山大学法学院经济系主任、中央大学法学院院长。1938年6月,任第一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1940年,任广东省政府委员兼建设厅厅长”,《中国抗日战争大辞典》,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05,第586页
  5. ^ “广东省第一区立法委员当选人黄元彬附匪属实,已奉明令通缉,以一会期无故不出席论,自应依法注销名籍,(41)台统(一)字第433号(41.04.26)”,《总统府公报》第344号
  6. ^ 《中国货币理论史》,厦门大学出版社,2003.09,第445页
  7. ^ 國民政府令. 国民政府公报 (国民政府文官处). 1945-10-09,. 渝字第877号: 1页 [2023-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