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正调
龚正调(?年—1827年),字?,福建邵武府邵武县人,清朝政治人物。
龚正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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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刑部员外郎 | |
籍贯 | 福建邵武府 |
出生 | 生年不详 |
逝世 | 道光七年(1827年) |
配偶 | 妾葛氏[1]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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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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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乾隆六十年(1795年)乙卯科第一名解元,嘉庆七年壬戌科会试中式二百二十四名,途中被抢夺财物[2],磨勘发现文义疵谬。诗句粗鄙。字画讹误甚多被除名[3][4],由举人捐刑部员外郎[5]。道光七年卒。
注释
编辑- ^ ‘葛氏。刑部员外郎龚正调妾。年甫筓归正调。道光七年正调卒。氏矢守。躬理家政。以勤俭闻。延师训子。赖以成立’。[光绪二十六年]《重纂邵武府志》卷之二十五
- ^ ‘癸未。谕内阁。刑部将己未到配官犯应减不应减开单摘叙事由请㫖钦定一折。朕详加披阅……又拟流之已革知县黄铨。因会试举人龚正调船只搁浅。龚正调令船戸代搬箱物。水手叶阿卓等乘机攫赃逃走。经该革员诣勘获犯叶阿卓等七名……’。《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二百十二
- ^ ‘戊午。谕内阁。据磨勘大臣将本科㑹试中式覆勘应议试卷黏签进呈。内二百二十四名龚正调一卷签出。文义疵谬。诗句粗鄙数处。且字画讹误甚多。首篇半系录旧。其素不能文。已属显然。前此乡试取中。亦必有枪冒等弊。特事隔多年。姑免深究。此等行险侥幸之徒。岂可令其滥厕科目。该大臣等仅请将该贡士先行扣除。停其殿试。仍由礼部照例核办具题。声叙殊未明晰。龚正调不但应革去进士。伊系由附贡生中式举人。并捐纳员外郎。俱著全行斥革。永不准再行应试。其字句应议之处。考试官未能看出。著该部照例议处。’。《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九十七
- ^ ‘解元龚正调。邵武人。壬戌中式。磨勘除名’。[嘉庆四年]《清秘述闻》卷八
- ^ ‘嘉庆七年壬戌吴廷琛榜……龚正调先由举人捐刑部员外郎俱邵武人’,‘举人乾隆六十年乙卯科。龚正调第一名见进士’。[光绪二十六年]《重纂邵武府志》卷之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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