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法庭,即特罗伊卡(俄语:особая тройка),是苏联一种由三人组成的审判委员会。通常是内务人民委员部地区首长、州党委书记、地方政府检察署代表等三人。苏联共产党用此法庭以就地正法或任意关押嫌犯,以跳过苏联法律制度。但三人法庭不是司法机关,而是行政机关,因此通常属于苏联内政部(内务人民委员部)。

三人法庭比袋鼠审判作秀审判更不如,快速审判犯人,不可能采用无罪推定原则,也没有正式的公开司法程序和定罪证据,也通常是缺席审判。大多数判决书已由审判长事先写好了,另两个陪席法官其实只是橡皮图章。三人法庭诉讼中的被告几乎不可能获得法律援助

这种法庭即是非法处罚的工具,它最初是作为契卡的一个机构开始的,后来在大清洗时期以无产阶级专政的名义处决成千上万的苏联公民。

在苏联红军内部也有三人法庭,审判曾被德军俘虏的苏军。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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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onquest, Robert (1992). The Great Terror. London. pp. 286–7. They had the right to pass a sentence... without benefit of judge, jury, lawyers or trial. Cited in Applebaum, Anne (2001). Gulag: A History. London: Penguin Books. p. 116. ISBN 978-0-14-0283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