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岩
傅岩(1903年—?),字豫秀,河南南阳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1]。民国37年(1948年)在河南妇女选区当选第一届立法委员。
傅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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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字 | 字豫秀 |
出生 | 1903年?月?日 |
逝世 | ?年?月?日 |
籍贯 | 河南省南阳县 |
生于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天津南开大学肄业,北京大学毕业。美国华盛顿州立大学法律系肄业,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研究院政治系政治学硕士。在美国时,任中国国民党美西支部执行委员。回国后,任中国国民党中央宣传部设计委员兼南京市立救济院院长。1937年秋起,担任战时儿童保育会理事,中国国民党中央妇运会委员。1947年3月1日,任国民政府第四届立法院立法委员。1948年,当选行宪第一届立法院立法委员。赴台湾后,继续担任立法院立法委员,并且创办薇阁育幼院,自任院长。[1]
著作
编辑- 《妇女的新生活》
- 《犯罪学概要》
- 《市政纲要》
- 《人事行政概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