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惠乔
刘惠乔(1541年—?),字应迁,号鸣阳,广东潮州府潮阳县民籍,福建镇海卫人,明朝政治人物。
刘惠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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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贯 | 福建镇海卫 广东潮州府潮阳县民籍 |
字号 | 字应迁,号鸣阳 |
出生 | 嘉靖二十年(1541年)十二月初六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黄氏,继娶黄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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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广东乡试第十二名举人。隆庆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三甲第一百七十七名进士[1][2]。任参政[3]。六年任浙江鄞县知县,累官至饶州府知府,万历十七年(1589年)正月升四川按察司副使,二十年七月升右参政、分巡建昌道。
家族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朝潮州府文进士名录. 潮州热线. [2013-08-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0-04).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隆庆五年辛未科登科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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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管稷 |
明朝饶州府知府 1583年-1589年 |
继任: 杨际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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