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秉监(1483年—?),字遵教,号印山江西安福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刘秉监
大明大名兵备副使
籍贯江西吉安府安福县
出生九月初四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王氏
出身
  • 正德三年戊辰科进士

生平

编辑

南京工部尚书刘宣子。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进士,历官刑部主事,署员外郎,出为河南佥事[1],任内捣毁地淫祠以千计。迁大名兵备副使,因忤逆权幸,下诏狱,谪韶州府通判。后调知云南临安府,未赴任卒,年未满五十。

著作

编辑

勤于治学,曾为湛若水弟子,又深信王守仁之说。

家族

编辑

曾祖刘孟勤,赠通议大夫、太常寺卿。祖刘昭,赠编修,累赠通议大夫、太常寺卿。父刘宣,吏部左侍郎,升工部尚书。嫡母王氏,封淑人;生母王氏。慈侍下。兄慎、秉常(将仕佐郎、视阅司务)、秉善[2]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七十二》:正德十四年三月丁未 升刑部署员外郎事主事刘秉监为河南按察司佥事。
  2.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正德三年戊辰科进士登科录》 :刘秉监 贯江西吉安府安福县人,留守卫籍武学生,治春秋,字遵教,行三,年二十六,九月初四日生。曾祖孟勤赠通议大夫太常寺卿。祖祖昭赠编修累赠通议大夫太常寺卿。父宣吏部左侍郎陞工部尚书。嫡母王氏封淑人;生母王氏。慈侍下。兄慎;秉常,将仕佐郎视阅司务;秉善。娶王氏。顺天府乡试第二十七名,会试第二百六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