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鸣阳(?—?),字应明,号月岩,山西太原府孟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刘鸣阳
大明户部主事
籍贯山西太原府孟县
出生十一月廿六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王氏
亲属(子)刘伸信、刘伸义、刘伸志
出身
  • 嘉靖二十五年丙午科举人
  • 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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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乡试第二十三名举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三甲第一百八十四名进士[1][2]。吏部观政,次年任直隶高阳县知县,调遵化县[3]。升户部主事。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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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刘福宝;祖父刘经;父刘廷玺。前母韩氏;张氏;继母冀氏[4]。弟鸣竹、鸣阴、鸣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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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李其旋、严宗嘉《高阳县志·卷之二》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登科录》 
官衔
前任:
马抡
明朝高阳县知县
1554年-1556年
继任:
刘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