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钺 (弘治进士)
周钺(1460年—16世纪),字仲威、仲瑛,南直隶凤阳府宿州闵孝乡人[1],明朝政治人物。
周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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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湖广公安县知县 | |
籍贯 | 直隶凤阳府宿州军籍 |
出生 | 天顺四年庚辰十一月二十一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顾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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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周钺是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应天府乡试第四十一名举人[2],弘治二年(1499年)联捷进士,获授永新知县,为政清正而简约,无人敢以私情请求他。考察报最入朝时,刘瑾因为他没有归附,诱导他见面说:“我有能力让你担任御史。”他不回应,因此被谪任进贤教谕,很快升官公安知县,再以父母去世回乡,称病不在出仕。
周钺曾为壁画草中兔作题:“欲成三处窟,先隐一团茅,老拳应未见,留命到今朝。”人们都觉得他豪迈[1]。
家族
编辑曾祖周礼;祖周俊;父周宣。母陈氏。具庆下。弟𬬩、銊[3]。
引用
编辑- ^ 1.0 1.1 光绪《宿州志·卷十七·人物志一》:周钺,字仲瑛,宿州闵孝乡人,宏治己未进士,知永新县,清介简静,人不敢干以私;报最入都,刘瑾因其不附己诱之见曰:“吾力能授以御史。”钺不应,遂谪进贤教谕,寻复公安知县,以忧去遂称疾不起。尝题壁画草中兔,云:“欲成三处窟,先隐一团茅,老拳应未见,留命到今朝。”时论壮之。
- ^ 光绪《凤阳府志·卷七·选举表》:弘治……周钺 宿州人,见进士○光绪州志年份未详,今据康熙州志,以上己酉科(举人)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弘治十二年己未科进士登科录》
参考文献
编辑- 光绪《凤阳府志》·卷七·选举表
- 光绪《宿州志》·卷十七·人物志一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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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吴珍 |
明朝永新县知县 1500年-1504年 |
继任: 谢表 |
前任: 阮鉴 |
明朝进贤县教谕 正德年间 |
继任: 黄懿 |
前任: 缪洙 |
明朝公安县知县 1509年-1511年 |
继任: 彭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