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郡 (前秦)
咸阳郡,中国古代的郡。
十六国前秦皇始二年(352年)在西汉故长陵城置咸阳郡,领泾阳、灵武、池阳3县及三原、抚夷2护军,治所在长陵城(今陕西省咸阳市东北三十里怡魏村附近汉高帝陵),属雍州。北魏太和十一年(487年)徙治池阳(今陕西泾阳),下领五县。太和二十年(496年)迁治于泾水北(今泾阳县城),领池阳、泾阳、石安、灵武、宁夷5县。辖境相当今陕西咸阳市及泾阳县、礼泉县。西魏大统四年(538年)废,后复置,改领池阳、泾阳、石安三县。北周亦曾有废兴,北周建德三年(574年)撤销咸阳郡。后复置咸阳郡,移治石安县(今咸阳市东北窑店镇北)。隋朝开皇三年(583年),撤销咸阳郡。此后再未设置过咸阳郡。
参考文献
编辑- 《中国历史大辞典》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三国两晋南朝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