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共同利用机关法人

日本的法人形式

大学共同利用机关法人(日语:大学共同利用機関法人だいがくきょうどうりようきかんほうじん*/?,英语:Inter-University Research Institute Corporation)是根据日本国立大学法人法日语国立大学法人法》的规定,旨在设立由各大学共同利用的机构。[1]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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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共同利用机关是根据国家政策设立的研究机构,通过建设高价值且大学单独难以购买的大型仪器、高速计算机等研究设施,或者收集保存珍贵文献和资料,促进学术研究的发展和振兴。[2]

从昭和48年《国立学校设置法日语国立学校設置法》改正法案到平成元年同法改正之前被称为"国立大学共同利用机关"。自平成元年起更名为"大学共同利用机关",直到平成16年实施《国立大学法人法》之前其一直是文部科学省的附属机构。[3]

大学共同利用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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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共同利用机关法人人类文化研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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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共同利用机关法人自然科学研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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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共同利用机关法人高能加速器研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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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共同利用机关法人信息系统研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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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转移的大学共同利用机关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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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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