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巴·勒库姆
姜巴·勒库姆(蒙古语:Жамбын Лүмбэ,1902年—1934年),蒙古族,今蒙古国前杭爱省海尔汗-都兰地区人。蒙古政治家,1932年至1933年担任蒙古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会书记,后因“勒库姆案”而被处决。[1]
生平
编辑勒库姆早年于1926年至1927年在蒙古人民革命党党校学习。1928年,勒库姆担任该党校校长。1929年,勒库姆被任命为国内安全局长(Internal Security Directorate)。1929年至1930年,勒库姆在苏联学习。[1]
1932年至1933年,勒库姆担任蒙古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会书记。1933年,由于两派人员间的私人恩怨,导致在蒙古人民革命党内产生了莫须有的指控,指党内存在与日本间谍有关的大阴谋,尤其是在布里亚特人中间。其中一些被苏联特工在乌兰巴托逮捕和审问的人交代称,时任蒙古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会书记的姜巴·勒库姆是他们的领导。数百名无辜的人,包括勒库姆本人,均被逮捕。 56人最终被处决(包括孕妇),260人被处以3至10年的监禁,126人被流放到苏联。遭受迫害者绝大多数是布里亚特人。勒库姆本人于1934年被处决。这就是蒙古历史上有名的“勒库姆案”。[2]当时的主流观点认为是博勒吉德·根登和内务委员会领导人D. Namsrai开始了此次对政敌的清洗,但有证据表明苏联特工在很大程度上掀起了此次事件,以削弱蒙古的布里亚特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