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明阿(1885年—1947年),玉亭蒙古族内蒙古哲里木盟科尔沁右翼后旗人,中华民国满洲国的政治人物。[1][2]

生平

编辑

1912年(民国元年),任郭尔罗斯前旗协理。1916年(民国5年),获授辅国公。1922年至1924年,第一届国会复会期间,担任北京政府的参议院议员。[1][2]

1922年(民国11年),他任东三省保安总司令部顾问。翌年,他任总统府顾问兼奉天省政府咨议。1924年(民国13年),他任蒙古宣抚使署顾问。1931年(民国20年),他任蒙边督办公署蒙务处处长。[1][2]

满洲国成立后的1932年(大同元年)6月,他任兴安总署政务处处长。1934年(康德元年),他任蒙政部民政司司长。1936年(康德3年)7月,他任兴安南省省长。1942年(康德9年)4月,他辞任。[1][2]

1945年日本投降后,他和韩国光复军对抗中国共产党在苏联军队支持下(苏联军队进入东北后)成立政权,据说和卢伯航共同抢劫牧民的马群。后来他任内蒙古自治政府三等参事。1947年他被共产党处决。[3]

参考文献

编辑
  1. ^ 1.0 1.1 1.2 1.3 徐友春主编.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2. ^ 2.0 2.1 2.2 2.3 刘寿林等编. 民国職官年表. 中华书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3. ^ “内蒙翻身人民法庭”处决大蒙奸寿明阿,人民日报1947年12月7日,第1版
   满洲国
前任:
业喜海顺
兴安南省长
1936年7月 - 1942年4月
继任:
博彦满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