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鹤龄 (明朝)
张鹤龄(?—1538年),明朝直隶兴济县(今河北省青县)人。
明孝宗孝康张皇后之弟。父亲张峦。张峦曾任寿宁伯,后为寿宁侯,后赠昌国公。张峦死后,张鹤龄承继父位为寿宁侯,其弟张延龄也进封为侯。张鹤龄、张延龄兄弟横行骄肆,屡夺民产,多次犯法,为御史弹劾。明孝宗派侍郎即屠勋、宦官萧敬调查,查明属实。明孝宗游南宫,召张鹤龄兄弟入宫侍奉,酒喝到一半,皇上单独给张鹤龄谈话,使他从此后处世稍稍有所收敛。明武宗正德年间,张鹤龄升任太傅。明世宗即位,因有迎立皇帝之功,加封昌国公。嘉靖十二年(1533年)因其姐曾抑世宗生母蒋太后,弟张延龄杀人犯罪,他被牵连革爵,谪贬南京锦衣卫指挥同知。后有人告发张氏兄弟左道祝诅,于是从南京逮赴诏狱,在狱中病死。张太后驾崩,张延龄在西市被杀。
参考资料
编辑- 《明史》卷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