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桑骂槐”是兵法三十六计的第廿六计。
原文为:“大凌小者,警以诱之。刚中而应,行险而顺。”
按曰:“率数未服者以对敌,若策之不行,而利诱之,又反启其疑;于是故为自误,责他人之失,以暗警之。警之者,反诱之也:此盖以刚险驱之也。或曰:此遣将法也。”
意谓势力强大者要使弱小者屈服,应不露痕迹,委婉的提出警告,采用间接的指责方法。即所谓“杀鸡儆猴”、“敲山震虎”。
译文: 当强大的势力想要控制弱小的势力时,可以采用警戒的方式来诱导他们。这就是《易经·师卦》中说的:采用适当强硬的手段,可以得到属下的迎合和拥护,行事时采用果敢的手段,可以更好地让人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