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书院学生会

22°25′06″N 114°12′19″E / 22.418213°N 114.205346°E / 22.418213; 114.205346

新亚书院学生会
New Asia College Students' Union
简称新亚学生会、NASU
成立时间1964年7月11日(迄今60年)
 英属香港
类型学生会
地址
网站新亚书院学生会的Facebook专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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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书院学生会(英语:New Asia College Students' Union),简称新亚学生会,为香港中文大学新亚书院学生最高的自治团体,采三权分立制度,设评议会、干事会及司法委员会。所有注册于新亚书院的中文大学本科生均为基本会员。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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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年,香港中文大学正式成立,三院学生希望联合举办庆祝活动,促成书院学生会的诞生。[1]初期的新亚学生会采分权制,设有评议会及干事会,干事会由会员大会在选举大会中选出。会长每年亦须召开两次会员大会。[2]

其后,新亚书院学生会联同崇基学院学生会及联合书院学生会组成中大学生会,并在1971年产生第一届中大学生会。新亚学生会自此成为中大学生会的一个成员书院学生会。新亚学生会参考中大学生会的架构,进行了一次较大规模的修章,将新亚学生会改为议会主权制,设代表会并将干事会纳入代表会。[3]

不久之后,新亚学生会在1980年再次修章,重新采用分权制,立法机构沿称代表会,但将干事会在架构上独立于代表会(虽然人员有一定重叠)。[4]其后经历多次修章,包括加入全民投票程序、赋予代表会司法职能等。

直至2018年,新亚学生会再进行一次大规模修章,并在2019年的全民投票中通过修章草案,将代表会恢复为评议会、并分设司法委员会,正式确立三权分立制。[5]

评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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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立法及监察机构。其组成包括以下人士:

  1. 普选评议员(全体学生直选选出)
  2. 学院评议员 (Faculties)(学院学生直选选出)
  3. 舍堂评议员 (Halls)(舍堂干事会委任)
  4. 团体会员评议员 (Societies)(团体会员互选)
  5. 干事会评议员(干事会委任)


现时评议会有五个常设委员会,包括财务委员会、监察及申诉委员会、选举委员会、章则委员会、团体会员委员会。

干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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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行政机构。其组成包括以下人士:

  1. 会长
  2. 副会长
  3. 外务副会长
  4. 秘书长
  5. 司库
  6. 其他民选干事

干事会另可推荐基本会员成为委任干事,由评议会委任。

司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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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司法机构,设原讼庭及上诉庭。司法委员不得兼任评议员、干事、舍堂干事、团体会员干事等公职,以避免利益冲突 。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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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過去學生活動. history.na.cuhk.edu.hk. [2020-01-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3). 
  2. ^ 新亚学生会. 〈香港中文大學新亞書院學生會會章〉. 《新亚学生》. 1965, (第九期). 
  3. ^ 新亚学生会. 〈評議會上半年報告〉. 《新亚学生报》. 1972. 
  4. ^ 新亚学生会编辑部. 《新亞學生會》. 1980. 
  5. ^ 新亞學生會評議會 Council, NASU. m.facebook.com. [2020-01-10]. 
  6. ^ 2019年新亞書院學生會會章.pdf. Google Docs. [2020-01-12].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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