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梁(16世纪—16世纪),子牙江西广信府弋阳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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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梁是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壬子科江西乡试举人,授景陵县知县,治狱公平,执法不阿。有人赠送金钱给他,他生气得拿杯子掷对方,参与饮宴时拒绝女乐,对他人说:“暮夜碎瓷瓯,何来清白?杨震当席辞去女乐,坚贞不愧山东男子。”获巡抚嘉奖,后官至高州通判,死后入祀景陵名宦祠[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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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同治《弋阳县志·卷九·人物志》:方梁,字子牙,嘉靖壬子举人,任景陵令,治狱甚平,执法不阿,有私谒馈金者,作色掷瓯拒之;同官邀饮力辞女乐,为人之语曰:“暮夜碎瓷瓯,清白何殊?杨震当筵辞女乐,坚贞不愧鲁男。”巡抚范嘉奖之,升高州通判,寻擢守本郡,祀景陵名宦。 陈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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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治《弋阳县志》·卷九·人物志
官衔
前任:
魏泮
明朝景陵县知县
1569年-1572年
继任:
罗应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