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琛(14世纪—15世纪),廷献浙江湖州府归安县[1]明朝政治人物。

方琛
大明山东布政使司经历
籍贯浙江湖州府归安县
字号字廷献
亲属(子)正统十二年举人方谟
出身
  • 永乐三年乙酉科举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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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琛自幼聪明有大志,是永乐三年(1405年)乙酉科浙江乡试举人,授夏县知县,调福清知县,十七年(1419年)调崇仁知县,修葺当地学宫、城隍庙、养济院等建筑,奏免粮税折色以宽免欠税[2],旱灾时向华山祈祷即刻下雨,后改任良乡知县均有惠政,官至山东布政使司经历[1][3]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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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光绪《归安县志·卷三十八·人物传六》:方琛,字廷献,归安人,幼岐嶷有大志,永乐三年举人,知河南夏县,改福清、崇仁、良乡皆有惠政,为崇仁时籍其民为尤,等量贫富以科征之,邑无恒产,惟以折色贸易准办,税赋多逋负,琛奏请从民便赋之,邑民赖焉。岁旱祷于华山即得雨,人以为德政所感,后陞山东布政司经厯卒,家无余赀,士论归之。子谟以《诗经》中乡试任教谕,升翰林孔目。 成化府志,参《江西通志》
  2. ^ 同治《崇仁县志·卷六·职官志》:方琛,字廷献,浙江归安人,永乐十七年己亥以举人任,外宽内明、临事不苟,修学宫、山川、社稷、邑厉坛壝、城隍庙、上司行署、养济院、黄洲桥,复更立区分以便科征,奏免粮税折色以宽逋赋,阖邑欣载。
  3. ^ 同治《湖州府志·卷七十二·人物传》:方琛,字廷献,归安人,幼岐嶷有大志,永乐三年举人,知河南夏县,改福清、崇仁、良乡皆有惠政,为崇仁时籍其民为尤,等量贫富以科征之,邑无恒产,惟以折色贸易准办,税赋多逋负,琛奏请从民便赋之,邑民赖焉。岁旱祷于华山即得雨,人以为德政所感,后陞山东布政司经厯卒,家无余赀,士论归之。子谟以《诗经》中乡试任教谕,升翰林孔目。 劳志,参《江西通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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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绪《归安县志》·卷三十八·人物传六
  • 同治《湖州府志》·卷七十二·人物传
  • 同治《崇仁县志》·卷六·职官志
官衔
前任:
刘珪
明朝夏县知县
永乐年间
未知
下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陈善
前任:
余懋
明朝福清县知县
永乐年间
继任:
刘忠?
前任:
黄好礼
明朝崇仁县知县
1419年—1432年
继任:
曾孟初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王弼
明朝良乡县知县
宣德年间
未知
下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贾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