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陈明汝(1937年),台湾法学家,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名誉教授[1]

曾陈明汝自北一女中、台大法律系毕业,其后取得法国国立斯特拉斯堡大学法学博士,法国国立斯特拉斯堡大学欧洲高级研究中心毕业,取得高级文凭。现任台大名誉教授,国际妇女法学会中华民国分会创办人暨第一届理事长、名誉会长,司法院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修正委员会委员等职。曾陈明汝的夫婿是国立政治大学法律学院荣誉教授曾世雄[2],他们是台大法律系的同学,女儿曾宛如亦在台大法学院担任教授[3]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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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胡清晖. 李鴻禧名譽職 台大不擬撤銷. 自由时报. 2008-11-29 [2022-04-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15) (中文(台湾)). 
  2. ^ 许秩维. 曾世雄獲選政大法學院榮譽教授. 中央通讯社. 2014-05-21 [2023-05-10] (中文(台湾)). [失效链接]
  3. ^ 曾宛如 特聘教授. 台大法律学院. [2022-03-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09) (中文(台湾)).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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