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鸿渐(1488年—?),字子羽南直隶苏州府吴县(今江苏苏州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朱鸿渐
大明福建布政使
籍贯南京苏州府吴县
出生五月初五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陆氏
出身
  • 正德五年庚午科举人
  • 正德十六年辛巳科进士

生平

编辑

应天府乡试第七十八名举人,正德十六年(1521年)辛巳科会试第二百二名,三甲六十名进士。嘉靖二年(1523年),担任铅山县知县,擢升刑部主事,历员外郎、郎中,出为广信府知府,补任瑞州府,嘉靖十八年(1539年)调任广西梧州府知府[1][2]。擢山东按察司副使,进湖广布政司参政,累陞至福建右布政使[3]。三十二年正月考察以老疾致仕。

家族

编辑

曾祖朱蕃。祖父朱谧。父朱良育,岁贡。儿子中进士后,拒绝朝廷奉赠[4]。前母李氏,母邹氏。具庆下。弟鹤鸣、虎文、雉膏。

参考文献

编辑
  1. ^ 钦定四库全书《广西通志·卷五十五》
  2. ^ 钦定四库全书《广西通志·卷六十七》:朱鸿渐吴县人嘉靖十八年知梧州出纳必亲奸胥不得售其蠧输羡馀以资公帑修葺学舍躬勤课讲时征交南兵过境注措有方民不知兵累官福建布政使旧志。
  3. ^ 汉籍电子文献数据库-明人传记资料索引:1564
  4. ^ 《枣林杂俎》:朱良育不受封:吴县朱良育,积学不第,膺岁贡。子鸿渐进士,官主事。貤封不受,竟明经没。
官衔
前任:
尹嗣忠
明朝广信府知府
嘉靖年间
继任:
赵镗
前任:
张淮
明朝瑞州府知府
1536年-1539年
继任:
孙銮
前任:
翁万达
明朝梧州府知府
嘉靖十八年(1539年)上任
继任:
陈大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