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师周(16世纪—16世纪),原忠广东广州府从化县[1]明朝政治人物。

李师周
大明永兴县知县
籍贯广东广州府从化县
字号字原忠
亲属(兄)贡生李师曾
出身
  • 嘉靖二十八年己酉科举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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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师周是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己酉科广东乡试第三十六名举人,授江阴教谕,以教化士子为己任,因母亲离世回乡,服阕后调为罗源教谕,四十五年(1566年)陞永兴知县,任内轻徭薄赋,以简静治理县事,御史巡视至县,对方不满他供应物资不力,他说:“我怎会劳役人民以换取五斗米!”于是辞官回乡,只与海瑞郭棐等人来往,去世后入祀永兴县名宦祠[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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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民国《从化县新志·人物志》:李师周,字原忠,师曾季弟,博综坟典,嘉靖己酉领乡荐,选江阴教谕,脡脯无较,以作人为己任,未几以内艰归,起复补罗源谕,寻升永兴令,吊死恤生、轻徭薄赋,简静以治,民甚安之,居一载值行部使者苛细,周供帐勿备,使者恚焉,会有谋中之者,周曰:“吾岂劳民以徇五斗哉!”遂挂冠归,士民攀辕相送,周性肮脏多大节,不问家人生产,每见逐锥刀者辄为叹惋以故,居官励清苦,居家绝干请,与世寡合,独与海忠介瑞、郭光禄棐以年谊意气相善,卒后祀永兴名宦,具载《郴州志》,人谓其一门孝友可风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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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国《从化县新志》·人物志
官衔
前任:
侯唫
明朝江阴县教谕
1561年-1564年
继任:
刘宗觐
前任:
宋治
明朝罗源县教谕
嘉靖年间
继任:
董爵
前任:
欧阳宽
明朝永兴县知县
1566年-1569年
继任:
陆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