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万荣(?—?),南宋政府官员,生平事迹难考,梦协,庆元年间进士慈溪人(今浙江慈溪)。曾历职余干县尉建康司理参军,朝散大夫,宝章阁直学士,常德知府

《棠阴比事》内容及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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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万荣编著的《棠阴比事》是南宋重要刑事诉讼、断案的著作,在中国刑事诉讼断案史上有重要地位。桂万荣借鉴前代关于刑事诉讼、断案的多种书籍,集成此书,是为集大成之作。据《棠阴比事后序》中记载,桂万荣署职“朝散大夫、新除直宝章阁、知常德府”,为宋理宗端平元年(1234年)。《棠阴比事后序》成书时间据载是“岁在重光协洽”,即辛未之岁,为宋宁宗嘉定四年(1211年)。此书编写的时间跨度长达二十四年之久。《棠阴比事》中,记载有《彦超虚盗》《道让诈囚》《柳设榜牒》《杨津获绢》《裴命急吐》等著名案例。

《棠阴比事》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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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阴”指“棠荫”,源自《诗经·召南·甘棠》。甘棠杜梨,一名棠梨,是树木的一种。因甘棠树形高大,古代常种植此树于社前,故甘棠又称为社木。社,即听讼断案场所之古称,亦是敬地神、谷神之处,因此又称社稷。据传召伯曾在社前甘棠之下听讼断案,公正无私,民有《甘棠》之歌颂扬纪念召伯。“比事”,据桂万荣在《前序》中解释,取“比事属词”之义,即“排比事类,连缀文辞”的意思。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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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棠阴比事》,(宋)桂万荣撰
  • 《棠阴比事选》,(宋)桂万荣编撰;(明)吴讷删正、续补;陈顺烈校注、今译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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