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潼上清观
梓潼上清观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清。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1]。
梓潼上清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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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 |
时代 | 清代 |
编号 | 156 |
认定时间 | 2012年7月16日 |
梓潼上清观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东石乡油坪村四社,始建于明成化年间,现存建筑建于清雍正十二年(1734),整个上清观坐西向东,四合院布局,占地面积860平方米。正殿单檐歇山顶,抬梁式梁架,六架椽屋用三柱,前有一步廊,面阔三间11.25米,进深三间8.15米,正殿檐高3.8米,脊高6.4米;抱鼓石式石柱础,素面台基垂带踏道九级,高1.65米。正殿对面为戏楼,单檐歇山顶,戏台距地2.5米,抬粱式梁架,屋面四周使角梁,面阔三间,通面阔7.3米,戏台下即为上清观大门入口。左右厢房均为二阿坡屋面,面阔九间,一楼一底二层,楼上走廊前用木栏杆,四合院中石板墁地。整个上清观保存完整,其正殿和戏楼用材较大,做工考究,《咸丰梓潼县志》对上清观有详细记载。上清观是保存较完整的一处清代抬梁穿斗式四合院寺庙建筑,对研究清代寺庙建筑及地方民居具有重要的价值。1991年,上清观被梓潼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9年,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
注释
编辑-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