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镕(1537年—?年),字德夫,号复城四川嘉定州荣县人,民籍,

杨镕
大明南京礼部郎中
籍贯四川嘉定州荣县
出生九月十一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徐氏
亲属曾祖杨桂山,祖杨焘,父杨地载,母程氏
出身
  • 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礼部会试中式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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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十一日生,行二,治《诗经》,由县学附学生中式四川乡试第六十一名举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壬戌科礼部会试第一百五十二名,年二十九岁中式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第三甲第一百四十四名进士[1]。都察院观政,授湖广应城知县,隆庆二年六月擢升刑部主事,隆庆三年(1569年)闰六月改户科给事中,劾奏兵部尚书霍冀、工部左侍郎徐纲各贪庸不职状,四年三月升刑科右给事,六年七月因考察降调外任,万历元年(1573年)三月贬濬县县丞,四月升本县知县。三年三月升南京大理寺评事,十月升南京兵部主事,五年十二月累官南京礼部郎中。万历九年(1581年)二月致仕,加四品服色[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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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杨桂山;祖杨焘,知州;父杨地载;母程氏。慈侍下,妻徐氏,兄锭;铨;钥,弟𬬭。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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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进士登科录》
  2.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进士履历便览》:杨镕,复城,壬戌,诗四房,丁酉九月十一日生。慈侍,荣县人。乡试六十一名,会试二百五十二名,三甲一百四十四名。都察院政,乙丑八月授应城知县,戊辰六月升刑部主事,己巳闰六月改户科给事中,庚午三月升刑科右,癸酉三月降濬县县丞,四月升本县知县,乙亥三月升南大理寺评事,十月升南兵部主事,丁丑十二月升南礼部郎中,辛巳二月致仕,进阶四品服色。曾祖桂山。祖焘,知州。父地载,加赠郎中。
  • 《掖垣人鉴》卷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