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康夫(1942年3月8日—2022年10月24日)[1],原名汪康福[2],中国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人,曾任江西省莲花县琴水小学教师,1966年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汪康夫拒绝认罪并一直申诉,引发中国内地舆论关注和媒体报道。[3][4][5]2022年2月其申诉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驳回。2022年10月24日逝世。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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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出生日期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等文件。
  2. ^ 凤凰网在人间工作室. 80岁老人鸣冤56年含恨离世:“我就是不服,我没有强奸”. 凤凰网. 2022-10-25 [2023-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1-12) (中文(中国大陆)). 
  3. ^ 教师汪康夫申诉40年:仍相信法律 "被强奸"女生出面翻供. 人民政协网. [2021-09-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9-08). 
  4. ^ 74岁老人50年前被学生诬告成强奸犯 如今获清白. 新华网. [2021-09-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9-08). 
  5. ^ 钱江晚报:曙光后面还藏着两个疑问--观点. 人民网. [2021-09-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9-08).